关于对王吉敏在评标活动中差错行为的公示
【信息时间:2024/05/10】
2024年5月6日,评标委员会成员王吉敏在《epc项目“四好农村路”电力杆线迁改》项目评标活动中存在“未按承诺来参加评标且未在评标签到时间前30分钟向专家抽取岗位告知”的差错行为。依据《评标委员会在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活动中差错行为公示办法(试行)》,现予以公示。
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2024年5月10日
2024年5月6日,评标委员会成员王吉敏在《epc项目“四好农村路”电力杆线迁改》项目评标活动中存在“未按承诺来参加评标且未在评标签到时间前30分钟向专家抽取岗位告知”的差错行为。依据《评标委员会在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活动中差错行为公示办法(试行)》,现予以公示。
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2024年5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