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标通知书发出指南
【信息时间:2020/05/06】
中标通知书发出指南
一、设立依据
《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十六条
二、适用对象
招标人(招标代理机构)
三、受理方式
网上受理
四、办理期限
1个工作日
五、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工作流程
1.评标结果公示期满,没有异议,或异议已处理完毕,招标人(招标代理机构)登录天门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,点击“业务管理-定标-中标通知书”,点击“新增”按钮,进入到中标通知书编辑界面,录入中标通知书、班组成员信息后保存,系统进入到中标通知书word编辑界面,编辑好后,点击“pdf文件”进行pdf转换的签章,然后点击“保存签章pdf”,中标通知书编辑好后,上传“招标结果通知书附件”,然后点击“发布”按钮。
2.中心工作人员对确定中标人的合法性、中标通知书的内容与开标记录(评标报告)的一致性进行形式核验。对符合要求的,予以通过,系统自动发出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公告;对不符合要求的,一次性告知原因,并予退回。
六、咨询服务电话
0728-523299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