评标专家抽取指南
【信息时间:2020/05/12】
评标专家抽取指南
一、设立依据
《招标投标法》第三十七条
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十八条、第四十五条、第四十六条
《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十四条
二、适用对象
招标人(招标代理机构)
三、办理方式
网上办理
四、办理时限
评审前1小时内
五、办理流程和需要提交的材料
1.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天门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,点击“业务管理-开标评标-组建评标委员会”,录入评标信息、抽取条件、招标人代表、附件信息,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,然后提交中心备案。
2.中心工作人员核验专家抽取申请表,主要内容包括:项目编号、项目名称、抽取专家专业及人数、开标时间、要求回避的单位和专家。
符合要求的,予以办理;不符合要求的,一次性告知原因,并退回其申请。
3.评标(资格审查)专家抽取一般应在评审前1小时内(使用省级评标专家库的24小时内)进行,有特殊理由需提前抽取的,应由招标人报专家库管理机构批准。
4.技术、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应通过专家库管理系统自动随机抽取,国家有关部门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。技术特别复杂、专业性要求特别高的项目,经招标人报请专家库管理机构批准后,可以采用人工通知或由招标人直接确定。
5.采用人工通知的,操作人员应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按照计算机随机抽取的顺序,使用规范性语言进行人工通知,不得透露任何项目信息。
6.已抽取的专家因故不能参加评标(评审)会或提出需要回避的,中心工作人员登录专家抽取系统,核验专家身份等相关信息,录入专家请假或回避信息后,按规定程序进行补抽。
六、咨询服务电话
0728-5232996